一般项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平面设计;个人商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酒店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经纪;电视剧发行;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