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档案(第260号):“兵部为开列依遵拨给皇极殿做工班军赏银事行稿”(尾缺),天启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这份档案记载的是兵部应职方清吏司主事官员的奏请,给参与皇极殿做工的山东都司、河南都司第壹、贰、叁、肆拨的做工班军发“赏银”一事。奏疏称,按规定,参加修工的军人,每人每班该发赏银八分,其中五分由户部负责发放,三分由兵部负责。奏疏详细开列了山东、河南二都司班军凡三拨参与皇极殿修工的起止时间,做工日期,领工官员姓名,做工人数,以及兵部应负责的银两数等。
皇极殿(原奉天殿,嘉靖时重修后改名)正式重修的时间在天启帝即位之始。泰昌元年(万历四十八年,1620)八月,熹宗即位之初,即下诏:“传起建皇极门殿,择日兴工,以文华殿窄小,百官朝贺列班不便也。时辽饷愈急,大工起建,有司莫措。乃以工部请发内帑二百万,刻日起工。”“百官朝贺列班不便”的实际情况确实如此,皇极等殿不修,严重影响到国家典礼和宫廷仪制的举行。万历末年,南京兵部尚书黄克缵在疏请神宗“修省”时也曾说,“圣明御宇以来,火灾示惊者屡矣。一见于乾清宫,而宸居非旧;再见于皇极殿,而视朝无所也”。“视朝无所”,真是一个现实问题。自天启三年始,随着皇极门的修复和皇极殿修建的进行(尚未最终完工),一些重要的朝贺、南郊、婚礼、岁贺、颁历等礼仪已在皇极门或皇极殿内象征性地举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