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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发个长篇拜坛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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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吧太冷清鸟。都木有长贴。我又立志于混到传说级别。
前一阵子写了一个跟老爷和明明有关的东西,准备慢慢发上来。尽量更的快一点。
那么先占楼。
一楼给老爷和度爹。


IP属地:北京1楼2014-06-10 10:07回复
    我还没开始发,插个嘛~~
    那么开始来了,今夜我是黄梁党~


    IP属地:北京3楼2014-06-10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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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的太慢了,别急。原想日更,现在看起来要周更了。


      IP属地:北京15楼2014-06-15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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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无明业火让我看《春光乍泄》的眼神儿全变。2001年的片子距张国荣自杀的2003年只差两年,2002年张国荣的状态就很糟了,简直像这就是病根儿。
        再加上电光石火时间想到了我家夕爷。然后一下子就明白那个不对劲儿以及少点儿什么的感觉是为什么了。顿时《春光乍泄》这部经典男同片掉价到在我眼中一下宛若年度烂片般不值一提。
        当然,我说它不好,我不能说服你,我得拿出证据来。《春光乍泄》烂的牛B之处在于你直接看它看不出来问题,你需要用比较文学的思维方式来看待它。
        我当时准备写两个文本,一个是BE杰克苏明星高管BL爽文(罗莉市场向),如果你是标题党,看这标题就能猜到,以实推虚,这文原型是张国荣跟唐先生。为了向夕爷致敬,我把它取名叫《身外情》。
        另一个是“一个朋克与一个文艺青年的爱情故事”,原型自然是夕爷和明明。
        老爷跟明明真真假假的情史,老实说,让我这看客脚着他俩真心不合适。我喜欢同路人的感觉,所以在老爷后宫之中,我是李林党;明明的众多腿儿中,喜欢闺蜜要飞(达叔也萌啊)。变身黄梁党,原因无它,纯粹是为了批判而应景。为了能更应景,我把第二个故事起名叫《春光早泄》。
        为了能跟《春光乍泄》具有相同水平的娱乐性,在这两个虚构文本中,我不求真实,但求蛋疼。


        IP属地:北京18楼2014-06-15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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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写第一个文本《身外情》,我开始翻唐先生跟张国荣的八卦。发现基本上没啥,跟我们家夕爷黄梁党建出来的一幢幢的高楼及无数雷断人气儿的同人文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当然也可能因为我不是荣迷,不了解他们的内部建制,找不到有爱的东西。)
          我感觉气氛凝重,粉丝们态度也很严苛,极大的保护感简直像严防死守,理由当然也很充分,因为被谈论者已经往生。
          死者为尊,并不是说死亡有多么的高贵,正相反,死者是终极的弱者,我们不能出声是因为往生之人没有办法做任何方式的反抗。
          但没关系,张国荣传奇一生,仅凭史料也可足够写出千般意味。由于我已经没心情把批判进行到底,于是当初别有意味的诠释就此放着,我们心平气和的来讲这个故事。
          当然,这件事情也教育我们广大夕黑,要在夕爷与我们的有生之年,用绳命去黑夕爷,否则一旦生者往生,那就是再也没办法黑下去了。一切玩笑不再可笑,它们不会按原始意图划分,只会统统归于不敬。
          所以,我期待在有生之年,不管是夕爷、大林或者是迈克、要飞、甚至雄雄都行,中间有一个人赶紧写回忆录,生前写死后出的那种,不需要为任何颜面负责,就能说更多真话。我希望是夕爷先来写,因为会漂亮一些、怨妇一些和狠准一些。但夕爷作为“秒射”帝,不管是歌词、诗歌、社论、专栏、鬼故事,尼玛全是小短篇。这种秒射让我觉得夕爷写不出来需要长篇大论的回忆录。但不管夕爷写的出来写不出来,只要他动了,大林就会立刻跳出来跟着写,这样我们就至少会从侧面看到一个被大林之手描述的扭曲八卦,再加上迈克,多少再增些完备性。
          但是如果所有的人都没动就挂了,我们就只能睁着八卦之眼死不瞑目了。我实在想不出有其他深入事件的能写之手。
          所以其终极解决方法还是用绳命来黑吧。
          (拍脑门,忘了还有黄梁党党主席小林子!若宁大人come on!给我们来本众望所归的《我的老爷——林夕》~~)


          IP属地:北京19楼2014-06-15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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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荣迷们可以看下边的,关于夕爷的八卦了。。。。。。。


            IP属地:北京21楼2014-06-15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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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老爷的黑暗童年相比,明明因为长的如花似玉[上童年玉照!],所以是万千宠爱。我个人觉得明明的人生底色其实是一片纯净的透明色。但后来青春期到来,少数者的问题就出现了。
              明明年轻时曾经因为自己异类的身份舍弃了自己基督徒的信仰(我直译普通话):[我觉得教会只宣扬神性,而不是很珍惜人性。我不明白,为什么教会要压抑我的人性。【明明访谈】]
              我觉得明明的青春期一下就体会到了生而为人的性之压抑与生之压抑的双重集合。而且易碎的少年真的是碎过,那么加上爱之压抑,再加上因为是文盲当不了导演,梦想之压抑等等。相比之下,与老爷什么都有的壮美青春相比,相同的时间段,明明的就只能用“惨烈”(或者“真挫”)二字形容了。
              事实上,明明身上流浪者的那种气息很重(我甚至觉得要飞也有那种感觉),甚至束缚感也很重[详见《公路之王》的专辑封面]。那种想要远行远离一切的感觉,根本的来自异类对对体制的敏感和来自规则的限制。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时候,明明远没有爷那么幸运。面对成人世界的惶惑,性别认知,自我身份认同,性与爱,这些人生中最致命、最困难的问题,或者说根本没有答案的问题,统统摆到了面前。
              炽热肉身带来的痛苦选择,使所有的行为都是sin的(罪恶只所以用sin,是因为中文中sin跟crime没区别,crime不是我本意),即便说再多次“我没有做错”,也解决不了自我怀疑的苦撑和被现实规则审判的恐惧。
              明明曾说过:[我想,我希望对方能够保护我。【明明访谈】],好像整个青春期都处在异类式的极度不安的状态。剥去徒有其表的万千宠爱下,是无人保护的惶恐和无从安置的内心灵魂。
              这是个长夜远未央的时刻,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儿”,忠于自我,接受并体验自己才应属于的那个异界,这个漂亮的酒吧驻唱小美男体验到的淫红尘咸湿刺激到何种程度,我们也只能用比现实更咸湿的想象力脑补,而你不要忘了,在这个过程中,被遗弃、被欺骗、被伤害也是免不了而且说不出的,无人理解、无人安慰,就只能在整个人生中最软弱的时刻靠自己扛过去。而性无疑在明明中的人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我就不举他那些歌名儿了),得到了什么,失落了什么,我们脑补不出,但哪能全是快乐。而现实中,此时原有的梦想没有实现,倒是开启了音乐梦想,也算是作为异类的一种自我表达,有着与云云众生不一样的人生。明明的青春从这一面来说只能用目眩似闪电来形容,而闪电存在于沉沉黑暗。
              对于明明来说,很小就知道自己跟别人不一样,20岁初夜,29岁向家人出柜,总结这个十年,基本上是个自我怀疑、自我矛盾、自我放逐的时刻。但不得不说在这种自我放逐中明明也得到了自我解放、自我肯定。
              惶惑与疏离,渴望解脱,被迫洒脱,坚持自我,义无反顾这些青春期的关键词也是明明人生的基调。在那个时候,纯净灵魂底色之上是偶然的炫目迷狂与绝对的沉郁黑色之下的青春基调,造就了不入世的小王子。所以我们说,明明是个乐观的悲观者。


              IP属地:北京28楼2014-06-2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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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趣的是,我们发现不了任何类似问题困扰爷的青春期。
                爷能成为大众偶像的原因之一就是爷能满足很多人对于文人的一切幻想,包括性幻想(真不知道爷这器大活好的技术帝的名气是哪里来的)。从长相到气质(文青!)、从才华到谈吐(文青+100!),从描写艺术到把自己活成艺术(文青+10086!),从纯情仰慕到最理想419对象(文青+正无穷!),真是应有尽有。
                如果我们坚信黄梁的真实性,爷就是应该是个gay歌之王,最起码也是个双。
                在我个人的感觉中,爷似乎很自然就接受了自己的性向,至少没有像明明那样对一生影响这么大。
                在《曾经》中,爷有一段暗恋,是从高中二年级(?)开始的,到大二暗恋死亡。应该是个极熟的人。这个人人称指代一会儿她一会他,真是忘记他是她是他的赶脚。但从蛛丝马迹中我们可以说这是个男的。
                我觉得爷好像察觉到了什么,但又很朦胧的那种感觉。也一直没有说出来。
                爷在《如果梁山泊》中写:[知道了又得不到,自然心痒,才觉得重要,搞得生生死死那么轰烈,否则,无知无觉便又是一生。【曾P283】]
                [是同性,不是要是男的,时势不同了,连李白杜甫据说都有可疑的情意结。【曾P267】]
                [真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在中六中七大一二时我都这样想,这样说。
                ——愿望常自失落,谁人明白你心境寂寞(当年总有难堪的愿望等待实现)。
                真的,在中六中七大一二时,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如今我这样想这样说。【曾P347】]
                [二十岁时在纸上写着思念的名字,一笔笔的力,一画画的痛,……【曾P362】]
                爷对他的感情似乎是知道自己对他有感觉,但认为无知无觉也是一生,为啥要说出来呢。
                也就是说,爷对于自己看上一男的这件事儿表现的很淡定。
                究其原因,我觉得这是高级知识分子和小资文盲的根本差别。
                (或者是因为爷根本没出柜,谁会蛋疼的说这种心路历程。)
                诗词不分家,爷可是立志要当诗人的人。文学青年见多识广,觉得尼玛这太正常了,当个诗人就是要有像诗人般神经病的样子。
                诗中自有神经病,怎么着都正常,倒也并不是说诗人选择如此,而是这是造物天然的把戏。所谓“诗人只能被赋予,而不能被造就”(而我是多么的不同意这个蛋疼的观点)。
                这是世界上最敏感的一群,他们的体验到痛与欢乐都比别人强烈千万倍。我们最大程度不过是裸露皮肤去感受,他们则是用血肉在感。诗人生来就是被玩坏的一群,造物主榨干他们的血泪充当才华给我们取乐,这是一种保护大家并感知美,而不让它绵延到每个个体上而带来种族性毁灭的一种方法,换言之疯狂的艺术家都是群居生物的福利。
                且不说顾城因为爱杀了自己老婆又上了吊,也不说叶赛宁因为爱割了腕还要蘸自己血写遗书。同性恋更没什么稀奇,魏尔伦因为爱打了兰波一枪,蹲大牢去也。
                跟这些真正蛇精病相比,爷怎么可能觉得自己是个异类。
                或者这是叛逆世界的一种方式,让爷沾沾自喜的发现,我果然是与众不同的。
                但,总而言之,比起小资文盲的明明来说,爷根本就没把自己的性向这事儿放在心上。
                也许这就是知识改变命运的终极奥义。


                IP属地:北京29楼2014-06-2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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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来水一贴,看看能不能到5级~噢耶!!


                  IP属地:北京30楼2014-06-2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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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江南小炒饭 :我曾经的如今已绝交的基友就是写诗的。写的极好。
                    我也觉得有趣。说爷是gay歌之王其实不对,因为爷根本没写过gay歌,真正在歌中写少数者多的是歪闷,歪闷才算得上gay歌之王,爷对男性的看法,都写成女性的口吻让女歌手唱出来了,不会像《命硬》那样明显。而爷对政治的兴趣远比“大爱”要来的大,支持感觉也纯粹是友情支持,爷关心的问题仿佛更大,大到一种他对这个群体没有身份认同感的感觉。
                    老实说我甚至觉得夕爷并不是gay,可能青春期时候发现自己好像对一个男的有感觉,后来发现自己初恋是个男的,然后发现自己热恋是个男的(……)
                    其实爷被称为少女嘛,是一个装在男性身体里的女性,也就是一个同性恋身体里的异性恋者哈哈哈。
                    我到后面再写写这个话题吧。


                    IP属地:北京31楼2014-06-2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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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狂也放 把千秋喝光
                      爷的生活习惯众所周知的肆无忌惮。
                      [日夜颠倒,一边吃安眠药放松身体,一边喝运动饮料,茶和咖啡等提神。
                      几十年烟不离手,就算哥哥亲自劝也不肯运动。
                      家里没人煮饭,林奸商除了财经,写书,就是歌词歌词歌词!吃的全是添加了各种防腐剂和味精的外卖。
                      他的不良习惯就算万人如何吐槽,还是我行我素。
                      说实话,真的很担心。【夕黑网友】]
                      其实我想说,其实爷比这狠多了,他研究生时代就是磕药之王了。
                      为了写东西,把自己吃到麻木的状态:[可是自从吃了一种敏感药,才觉得找着了我的鸦片。最初服下去四肢乏力,只想睡眠,有时睡不着便当安眠药吃。后来吃多了,适应了,便可以在将睡未睡之间,做一些事情,例如看书,例如写稿。原先即使是一件令人神经紧张的事,此刻因为手脚迟钝而思想从容,看来也就比较好办。即如写,不会太顾虑是哪里的稿哪些人看,不在意计算写出来的效果,不怯羞,不节省,不欺场,药物令手足飘然,像一个疯人反复沉吟,咿咿哦哦,就是因为不够清醒的缘故,思想便畅顺起来。【曾P368】]
                      [消闲最好是饮两格咳药水,high high的,看书或写作。【爷的访谈?】]
                      把这段摘出来是因为我疑问这个地方的咳药水,是不是我高中时代在校园混混儿圈里风传一时的止咳糖浆?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对它的印象是它出现毒品宣传册上。某一类止咳药喝多了就是一种软毒品,甚至是摇头丸的穷矮挫缺钱山寨版。看后面那个high high的评论,看来是没跑了。
                      止咳糖浆中有兴奋神经(或抑制神经?)的药物,据说高中时代在校园隐蔽的边角会发现大量丢弃的药瓶,而当年天真的我还曾纳闷为神马这么多人得咳嗽病。
                      最后自然是安眠药,几乎是长情伴侣,数量让人看上去牙疼:“病情最严重时,每天服安眠药十粒半”。《胭脂扣》上十二少一共才吃了40颗好吗?而且还是溶在酒里好吗?而且还是两个人喝的好吗?而且才只喝了一杯好吗?你每天都吃铁定致死量的四分之一强,真的没问题吗?我吃半片安定就睡成猪了,而且早上起不了床你造吗?
                      而吃的方式也挺酷:干嚼。“助手突然递上四粒药丸,他不用饮水,眨一眨眼乾吞下。”
                      对待药的态度更豪放:“我很信医生,叫他们大刀阔斧,美国有什么新药到,即管让我试。”
                      爷你知不知道你吃安眠药的赶脚让我想起一个美国佬,他写词也很出名,他为了扩充韵脚和词量去阅读字典,他自称自己是一个诗人,我一直认为他跟你不是一个范儿,但你们俩干的事儿这么看起来都是一样的,他的名字叫EMINEM……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美国佬因为滥用药物进了戒毒所。
                      [他现正逐步减服安眠药,每两星期减少半粒,目前每天服七粒半,希望到了九月,可以完全戒掉。“戒得很辛苦,食安眠药有很多后遗症,记性会变差,不吃的时候,全身骨痛。”【夕爷采访】]
                      爷你连戒药的样子都像阿姆……你跟他真的不存在某种相似性?
                      爷你说你想放松想睡觉:
                      [说句犯禁的话,抽鸦片固然危害健康,起码在吞云吐雾间有松弛神经之功云云。【《世界将我包围》P30】]
                      [最后结论一句是:钱能改变宗旨。其实我觉得很造作。反而其中一句,钱难收买睡意,比较符合真实。原P33]
                      但你跟你大老婆“写歌词”X爱X的high的时候,你就只面朝冲动,而背对宿命了。
                      我不说爷不爱白日宣淫,只跟“老婆”越夜越欢几十年,毕竟这都是过去的事了。但我不敢信如果灵感突至,如他那般跳荡曲线横陈,以爷般秒射能居然还能把持的住自己的底线洗洗睡了,一定是先“干”了歌词再说。
                      除了不昼不晦的自然化的X爱时间,“茶和咖啡同样供给刺激,世上唯有烟,热吻足十年。”
                      茶我就不说了,爷爱喝最苦的,上馆子茶包还要嘱咐放翻倍。上节目贴身带提神饮料,仿佛这个世界让人昏聩,随时会翻倒。烟采访时随手压桌子上两包,有种你只带一包。
                      [抽烟抽得最凶,就是写思索比下笔时间长数倍的东西(即歌词)的时候。脑动而手闲,那不只是手瘾的诱惑,日子久了成为习惯,便如遭鬼迷,觉得那是有助于思考的动作。只是在没有烟抽的日子,写歌词时双手究竟放在哪里去?【世P31】]
                      爷各种有理,真是恃着年“少”气盛,快快乐乐同“写歌词”同游在异境,浪漫到惹绝症。


                      IP属地:北京34楼2014-06-24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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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爷对待人生如此,对待作为人生的一部分的爱情,也一样。
                        浪漫是用烈火卷起的晚风
                        愿意将一世快乐燃烧一段情的烟
                        要追求痛快,只要快,哪管痛。创作要睁开眼睛就写,睡觉要闭上眼睛就着。如果做不到,就吃药吃到做到。
                        只是爱情来了,日子看上去终于快而不痛,或者更快而痛。
                        有了他陪着,夜晚与白昼没有时差,谁的黑眼圈也被融化。
                        “天越黑,黄的声音越亮”,或者直到你我都没有昼夜才能领会,为何末路总是爱狂花。
                        爷细数前三甲之爱。第一爱写歌词,第二爱看书,第三爱看电影。那么与想当导演的明明一起熬夜,一起看电影。唯独可惜的是,这首歌名字不叫爱人,叫《死党》。
                        和我度过无数夜那朋友是阿明
                        常结伴看七点半场多么高兴
                        还介绍我神秘悦耳歌曲最动听
                        然后吃吃喝喝继续诉心声
                        有他陪着,失眠睡眠都可有可无,让我们来做爱做的事。
                        当云飘浮半公分是梦中的一生
                        你共我磨擦得天摇地撼
                        不开心再睡到开心
                        有了他,不需要茶与咖啡,你随手挥下就成千行。
                        多么多得有了你
                        清水咖啡都妩媚
                        他在,哪需要烟。
                        你的头发都烧成了过眼云烟
                        我都抽不完
                        他是你最high的咳药水,随时干嚼的安眠药片,能导致最不清醒的敏感剂。
                        他是你喝的最苦的茶,他是你不需续买的烟,余生都抽不完的灵感。
                        你靠他熬夜一下子,你靠他写词一辈子。
                        有了他,还需要什么?那么写吧写吧写写写写。
                        只不过你可知,安非他命另外有个名字,叫“非那明”,他既是你的药,他也是你的毒,抽的多了,就不能离了。如果他不属于你,抽这么多明明,你一定会中毒。
                        你还想活下去,就得戒,抽时快感越强,时间越长,瘾越大,戒时你越疼。
                        世间规则,不过如此。
                        于是写吧。
                        碰过最美的嘴唇后没法再吻,最激烈的心跳停不下来只好生病。没人想当个饥饿艺术家,只是再难找到可入口之物。
                        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就照着最狠的写吧。
                        把痛楚写的没有出路。
                        把孤独写得死有余辜。
                        把伤口写得血肉模糊。
                        把回忆写得一命呜呼。
                        于是代替这全天下的伤情人,写吧。


                        IP属地:北京38楼2014-06-2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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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今天的部分之前我要宣布两件事情。
                          1、我靠这个贴子和与炒饭君的聊天混到了第6级。耶!
                          2、我要出差半个月……估计回来这玩意儿就成坟贴了。
                          不管怎么说,我会接着写下去的。争取回来就一口气完结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玩意儿还要烦人的考据,所以去深山老林的地方没有网没有办法太顺利的继续。所以向大家,主要是炒饭君说抱歉啦~


                          IP属地:北京42楼2014-06-29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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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B了。我发现只要是文字爷都是随手拈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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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感叹明明果然是个吸尘器级别的小资文盲~不过进念的地位也在那儿放着,大林作为爷后宫之一,双林神马的一直也都很带感的。
                            他最近跟佛靠的近了,但老实说我脚着他写的佛词儿神马的太俗气了,本来是个很哲学很有趣味的东西,别老是搞得像要大妈们传唱似的,夕爷应该也能写的再好一点,毕竟他是个能从现代生活中写出新意的人,期待爷的大招儿。


                            IP属地:北京52楼2014-07-14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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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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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来,歌词作为文本,完全没有事实指涉的依托性。爷在《曾经》中写到过他看到一对年轻的情侣当街爆粗大骂,但爷觉得脏话里满是爱的柔情,后来我在歌词集里看到了相同的东西。连周传雄也说过,他看到一对情侣坐在路边不说话,就会犯职业病,想知道他们之间出了什么问题,能不能写到歌里去。
                              爷的歌词85年之后基本一个水准,89年有明显的升级,90年又翻了一翻,91有了牛B的《滚滚红尘》,这个在广大黄梁党那儿传说中一语成谶的歌词(老实说,这个是91年的最高峰,临近那个期间没有再写出这种句句是金句的歌词了,爷的笔力是一路渐长的):
                              或者这就是荣幸 令今生不爱我的人
                              子子孙孙流传着他与隐秘的我 相爱的传闻
                              甚至有夕黑发出对明明的如下喟叹:他很幸运,今生大概不会再有子孙。
                              先别这么矫情的感性起来了好吗!提醒各位注意,公平来讲,这玩意儿发行是91年6月,跟明明一毛钱关系没有(还木遇见)。我大概只敢说夕爷有几分之一的歌词是写给明明的,有黄梁党会认为这简直就是侮辱明明的魅力,起码得一半,极端的黄梁党估计会觉得全都是。但要看清楚的是,夕爷关于惨爱的这种调调,不是来自于自身的经历,是来自于张——爱——玲——!
                              把爷说“我没有说过我从来没有得到过爱情”这句话提出来主要想证明“林夕写了那么多歌,主要表达的主题是我爱的人不爱我”这句话其实不对。
                              从爷那个根本就是觉得爱是无所谓的东西的时代,这个“今生不爱我的人”就已经是爷情歌中的意象了,但这只是个意象,原形神马的根本是虚构。
                              在我看来,爷所有的歌写的都是基于主题:“最后一个问题——”,“爱过。”之上的。
                              爷表达的惨爱调调更接近“曾经沧海难为水”:
                              我想要你像曾经热烈爱过我那样爱着我,还想要你像曾经彻底属于我那样占有你。
                              这跟我爱的人不爱我完全不是一码事。
                              可以说,92年之前,夕爷的情歌种类的爱情类型已经基本完全定型了,加上一些主题,摈弃一些主题,后面只是在重复把各个故事讲的惨的更精彩。93年的东西有明显变化,情感写的深了下去,成熟了很多,精品开始多起来。请相信艺术那高于生活的创造性,这些情歌都是在跟明明有一腿之前发生的。
                              如果你们真的敢信我为了文本而故意为之的分析的话,黄梁终成梦的原因与其说是不再爱对方,倒不如说是太爱对方不得不分开。


                              IP属地:北京55楼2014-07-1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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