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转入新专业时间及程序
(一)在新生报到入学后的五周内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后,即可转入新专业学习。如特殊情况, 需要延后至下学期转入新专业的,可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学院批准,报教务处,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可延至下学期转入。
(二)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十四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转专业申请公示后,仍须留在原专业学习直至学期结束, 并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考试结束,没有出现不及格课程, 则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新学期开学后,进入新专业学习。学生如果在提出申请的学期期末考试中出现不及格课程将取消转换专业资格。
网页链接(转专业的表格,有需要的同学可以自行下载噢)